摘要:本公告受和田县司法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2,截止日期:2017-,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和田和田县教育培训中心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电教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和田-和田,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我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和田县司法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和田县教育培训中心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电教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和田县司法局的委托对和田县教育培训中心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电教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县教育培训中心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电教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名称:和田县司法局
三、采购内容:综合布线系统、大屏幕拼接及网络数字监控指挥系统、可视监仓对讲报警系统、电子围栏警戒报警系统、电教化系统、宿舍闭路电视教育系统、广播及电教化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四、采购概算价:8733461.00元;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货物数量、技术参数:具体要求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3、具有省级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防范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区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或国家级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电子围栏警戒报警系统需提供ISO9001质量认证、电子围栏前端检测报告;
4、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必须为本采购项目内容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的经销商原件;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在和田地区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查验原件(含2-6项内容),留复印件】。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9日19:00(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7年6月22日10:30(北京时间)
九、报名地点: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田市人民街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7楼)
联系人: 赵梅风 联系电话:0903-7827070
十、投标地点:和田市农业大厦5楼会议室(0903未来酒吧楼上)
和田县司法局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