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建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备中央空调相关生产或维修相关资质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资质证明,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其中操作人员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且操作项目为:制冷安装、维修等); 5) 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7年2月份或2017年2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报价的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维保组拟派服务人员的缴费明细,清单参考样本见“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 →“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样本”); 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当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期限不得少于1年。 年。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511-816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17-009)
3、预算编号:20-17-z8913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华医院总建筑面积约11.2万平方米,主要建筑有急诊楼、门诊医技楼、病房楼、外科楼、医技楼、科教楼和后勤保障楼等。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医院内所有水系统中央空调的日常运行维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的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南门港街25号
6、交付日期:按合同要求
7、采购预算金额:30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30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12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5-19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4. 具备中央空调相关生产或维修相关资质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的证明文件 5.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及相应人员资质证明,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其中操作人员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且操作项目为:制冷安装、维修等);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或自行提供格式填写); 7. 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7年2月份或2017年2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报价的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维保组拟派服务人员的缴费明细,清单参考样本见“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 →“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样本”); 8.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当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期限不得少于1年。 9.备注: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5-1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5 - 19 期间从网上招标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超过此期间下载的招标文件无效。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02 10: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02 10: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会议室(详见电子屏幕)
2、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会议室(详见电子屏幕)。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 、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公告第三点的报名要求提交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后,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浦东新区紫竹路383弄42号楼报名。 2、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3、联系人:陈燕 4、联系电话:58361688*8016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建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南门路25号 | 地址: | 龙东大道紫竹路383弄42号 |
邮编: | 202150 | 邮编: | 201203 |
联系人: | 徐英能 | 联系人: | 陈燕 |
电话: | 69691085 | 电话: | 58361688 |
传真: | 69691085 | 传真: | 58365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