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小商品综合交易市场、克拉玛依小微企业园、欣业家园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7-05-10 13:19:4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新疆-克拉玛依-克拉玛依区 招标业主/代理:  克拉玛依区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  2017.05.0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克拉玛依区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10,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克拉玛依克拉玛依小商品综合交易市场、克拉玛依小微企业园、欣业家园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所属区域:新疆-克拉玛依-克拉玛依区,所属行业分类:公共服务,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克拉玛依区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克拉玛依小商品综合交易市场、克拉玛依小微企业园、欣业家园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为推动克拉玛依区商贸服务业发展,缓解城市困难群体和农村的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调整地区产业结构,改善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生活环境,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拟将克拉玛依小商品综合交易市场项目(以下简称“小商品市场项目”)、克拉玛依小微企业园项目(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园项目”)、欣业家园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以下简称“欣业家园及配套项目”)通过PPP模式进行运作,并授权克拉玛依区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经信委”)作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采购工作,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资本,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

克拉玛依小商品综合交易市场、克拉玛依小微企业园、欣业家园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包括三个子项目,即小商品市场项目、小微企业园项目和欣业家园及配套项目。

2.2 项目地点

1)小商品市场项目

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克拉玛依市东北部区域,银河路以北,新月路以南。

2)小微企业园项目

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克拉玛依市东北部区域,银河路以南,火星路以北,泰山路以西,长征路以东围合的区域。

3)欣业家园及配套项目

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克拉玛依市东北部区域,星光路以东,泰山路以西,火星路以北,银河路以南。

2.3项目基本情况

1)小商品市场项目

项目总用地面积400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地上部分为四栋单位围合组成,分为办公文体交易中心(1号)、小五金机械交易中心(2号)、日用杂品交易中心(3号)、家居商品交易中心(4号)。可容纳小商品经营户近300户,具备零售、商务、物流等多种功能,经营范围涉及办公文体、小五金、日用百货和家居商品等近万种商品。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额20637.8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0437.84万元,占总投资99.03%,流动资金200万元,占总投资的0.97%

2)小微企业园项目

项目总用地面积88203.95 ㎡,总建筑面积95256.52 ㎡。项目建设分为小微企业园A 区(广告产业园)和小微企业园B 区(建材家居品加工园)两大区域。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额33539.51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3339.51 万元,占总投资99.40%,流动资金200 万元,占总投资的0.60%

3欣业家园及配套项目

项目总用地面积105073.89㎡,总建筑面积100067.98㎡。项目建设内容为园区限价商品房和园区农贸市场、停车场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建设总投资45897.2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3265.54万元;其他工程费9231.89万元;基本预备费:3399.79万元。2.4 PPP合作模式

2.4.1PPP运作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BOT+BOO+BOOT”模式,即:小商品市场项目:该项目土地性质为出让用地,对于其中可以出售的部分采用BOO模式,其余部分项目设施全部采用BOOT模式;小微企业园项目:该项目土地性质为出让用地,且不可对外出售,故对于全部项目设施采用BOOT模式;③欣业家园及配套项目:对于其中土地性质为出让用地的可出售部分采用BOO模式,对于土地性质为出让用地的不可出售部分采用BOOT模式,对其中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部分采用BOT模式。

区经信委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选定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独资设立项目公司,独立运作本项目。区经信委通过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的方式,授予项目公司一定期限的经营权。在项目PPP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同时享有通过经营项目设施,获得经营收入及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权利。PPP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该项目BOTBOOT部分项目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克拉玛依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4.2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除自有资金外的其他资金可通过银行贷款、股东贷款、基金等方式筹集,项目资本金到位时间必须满足《PPP项目合同》、项目建设进度及银行贷款的要求。本项目由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

2.4.3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中三个子项目的回报机制均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具体的:

1)项目公司通过运营本项目及相关设施,获得经营收入,对于BOTBOOT部分项目资产,可以采用自营、出租、管理等方式运营,但不得出售;对于BOO部分项目资产,可以采用自营、出租、出售等方式运营。

2)为保证项目公司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还需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将与绩效考核评价结果挂钩。

2.4.4 项目合作期限

各子项目的项目合作期限均为20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3年,运营期17年,建设期和运营期以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日期计算。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竞争的申请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3.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3.3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以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资金证明文件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证明,额度不低于5亿元;

3.5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01411日以来,申请人须提供至少1个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的包含投资、建设施工或运营的类似项目业绩;

3.7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申请人近三年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9申请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名(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义务),明确项目公司的组建方式、各方持股比例等内容;

3.11特定资格条件

申请人需为在克拉玛依市诚信网注册备案(非本地注册企业备案信息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进行年度审核),并且信用状况良好的供应商。(备案地址:市政府二号楼政务服务大厅32号窗口,联系电话:0990-6223850);开标当日现场信用查询。

3.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投资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如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以上条件中第3.4条为联合体各方的投融资能力之和,第3.33.53.6条为联合体一方满足即可,第3.13.23.73.83.93.103.11条须联合体各方均满足。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759日至20175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10001300分,下午1600分至19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

5.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应同时提供);

(2)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有授权,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即可);

3)《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有效期内,查询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应同时提供);

4)若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注:申请人须提交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4 未按规定报名并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201753110:3011: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5311100分(北京时间)。

6.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评标室(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

6.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下列媒体上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克拉玛依市政府采购网、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网。

8.     其他说明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9.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克拉玛依区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地址:克拉玛依区天山路42

联系人:刘冰

联系电话:0990-6245576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

联系人:马胜亮

联系电话:0990-6230200

 


关键字:公共服务,新疆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