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17,公告主要内容为:武汉湖北省省级政府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招标编号:HTZC-17001-17026,招标文件售价:300,开标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采计[2017]-05617号”政府采购执行计划的要求,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委托,现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车道通行信号灯更换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TZC-17001-17026
2、项目名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车道通行信号灯更换项目
3、采 购 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
4、采购内容: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沿线站所入口车道60套车道通行信号灯更换采购、安装调试及两年缺陷责任期维护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5、工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
6、质 保 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7、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9万元,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近3年内(2014年-2016年)必须具有不少于50条车道设备的安装及调试的项目业绩(工程内容为车道通行指示灯、栏杆机、含黄闪报警器的费额显示器、雨棚通行信号灯其中的任意一项);
6、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技术实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7、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7年4月16日至2017年4月21日(工作日时间)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1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12楼1203室)购买采购文件,文件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 月26日 9∶30时。逾时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1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12楼一号会议室。
五、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7年4 月26 日 9∶30时。
开标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1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12楼一号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熊先生
电 话:027-83466556
联系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1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12楼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沌口经济开发区东风大道986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7-83450295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