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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7-04-15 01:30:1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湖南-湘潭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17.4.1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15,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湘潭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湘潭,所属行业分类:监理,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投[2016]9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资金支持和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为湘潭市兴城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施工监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大道东侧、宝塔路北侧、滨湖路以西、合山安置区以南,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内;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扩建面积9841平方米。其中常规矫治一区5层,建筑面积为4265平方米;医疗戒护及康复教育区5层,建筑面积4808平方米;AB门卫3层,建筑面积768平方米。框架结构,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并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 2.5 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 监理服务期: 1020 日历天(包括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和缺陷责任期7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方可参与项目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职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 3.4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在近五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违法记录,或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纳入评标程序,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 5.2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信息管理科进行变更备案。 5.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 2017年4月14日8时00分~2017年4月21 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5 日9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监督。电话: 0731-58262625。 10、招标人补充的
关键字:监理,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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