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建省闽侯城兴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20,截止日期:2017-04-14,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福州市农副产品批发物流中心防洪排涝工程文山排涝泵站回转式清污机,所属区域:福建-福州-闽侯县,所属行业分类:泵,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建省闽侯城兴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闽咨招〔2017〕10号,招标文件售价:2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7〕10号 | |||||||||||||||||||||
开标时间:2017-04-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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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建省闽侯城兴开发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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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7〕1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农副产品批发物流中心防洪排涝工程文山排涝泵站回转式清污机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2009〕2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闽侯城兴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闽侯城兴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制造、供货和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1066054.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污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保险、交货,负责安装、现场试验和完工验收等工作,具体详见附后的招标内容一览表。 2.4.工期要求:根据施工图的进度安排为准,工地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具体工期待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2.5.工程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境内制造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清污装置生产许可证。 3.3.近三年(自公告发布当日往前顺推三年),投标人应成功完成过1项HQ5.5m×5.8m-75°(或以上)回转式清污机的制造及安装。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时需同时提供合同和完工/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竣工验收证明)。 3.4.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它要求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清污装置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以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应有充分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4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闽侯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据原件(一份凭据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若为代理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2.邮寄送达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及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闽侯城兴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甘蔗镇街心路150号; 电话:0591-22062853; 联系人:陈国平;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77863、18659172097, 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谢彬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516 0142 1000 0041 注明用途:“闽咨招〔2017〕10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电话:0591-22063699;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监督部门:闽侯县水利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镇 联系电话:0591-22076979 附:招标内容一览表 招标内容一览表
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到招标人指定目的地的运输、装车、保险、卸货、调试、测试、技术服务与技术培训、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负责安装、调试、完成试运转、配合验收、培训及保修,验收及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全部装置,最终验收前的保管、检验、技术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验收的监检费用、按规定缴纳的服务费、税金(含关税)及满足正常使用所必须的相关费用与其他施工单位配合的费用及其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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