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庆城县水土保持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17,公告主要内容为:甘肃庆阳庆城县南头咀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甘肃-庆阳-庆城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甘肃亿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庆城县水土保持管理局,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庆城县南头咀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城县南头咀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庆发改[2017]6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16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招标人为庆城县水土保持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亿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庆城县南头咀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庆城县南头咀沟
2.3建设内容: 庆城县南头咀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治理面积为76.25hm2,工程规划乔木林76.25hm2,栽植纯油松76.25hm2,株高0.4米,地径0.8厘米,主根长0.15米,株距2*3米,每公顷栽植3300棵。
2.4招标范围:以上工程全部施工。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总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4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5月14日。
2.7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五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单位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近3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为园林及相近专业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有类似园林工程施工经历;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2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过行贿犯罪行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本项目所涉及人员不得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6 欲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县级以上林木种苗管理部门颁发的《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未取得上述“两证”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派代表于 2017年3 月 16 日至2017年3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在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世纪城写字楼6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工程施工标段招标文件须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施工企业)原件。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7日9:30时,地点为地点为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世纪城写字楼6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上述日期、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城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地 址:庆城县庆城镇南大街36号
邮 编: 745100
联系人:李局长
电 话:0934-3222660 1891926808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亿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世纪城写字楼六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934-8537222-4 15349416330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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