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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招标公告]大通县2016年新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资金-实验林场项目招标公告
2017-03-08 02:10:0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青海-西宁-大通县 招标业主/代理:  大通县林业局/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03.07 截止时间:  2017-03-29

摘要:本公告受大通县林业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08,截止日期:2017-03-29,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西宁[招标公告]大通县2016年新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资金-实验林场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青海-西宁-大通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大通县林业局,招标编号:上海容基公招(工程)2017-021,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大通县2016年新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资金-实验林场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大通县林业局委托,拟对大通县2016年新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资金-实验林场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上海容基公招(工程)2017-021
采购项目名称
大通县2016年新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资金-实验林场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68615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请点击此处下载)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供锅炉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质量检验报告;
6、省外企业须提供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7、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07日 18:04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7年03月08日至2017年03月14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投标人现场洽购;2、登陆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网上购买;3、邮购,若邮购,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50元/标段);
招标文件售价
50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1、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8室;2、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现场洽购: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网上购买:登陆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注册成功后,上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网上购买具体操作流程详见http://qhrj.zcjb.com.cn/)。
注:*网上购买成功后须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复印件及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周内寄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8室);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3月29日 9:30
开标时间
2017年03月29日 9: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10605室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会议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大通县林业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971-2732137
联系地址:大通县桥头镇园林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8162798
联系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8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工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
收款人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2806002209000006196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同时发布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2720177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7年03月07日
关键字:工程,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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