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心城城市森林公园工程-揽翠湖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
所属区域: | 山东-东营 | 招标业主/代理: | 东营市城市管理局/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7.02.17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17,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东营中心城城市森林公园工程-揽翠湖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所属区域:山东-东营,所属行业分类:公园,招标代理: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心城城市森林公园工程-揽翠湖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东建招公字2017第9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心城城市森林公园工程-揽翠湖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6】3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中心城城市森林公园工程-揽翠湖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建设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以北、巫山路以西;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污排、绿化苗木、路灯等工程;
计划投资:施工:约1260万元,监理:约35万元;
计划工期:约122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无;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所有工程;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监理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市政企业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企业在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专业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应与投标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有社会保险关系。(项目经理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企业在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与投标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有社会保险关系。(项目总监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3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www.dyjs.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营市辽河路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邮 编:257091 邮 编:257091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546-8956329 电 话:0546-776253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dyscgzx9@163.com
监督机构: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6-7768681 技术支持:13561056705
关键字:公园,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