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1-18,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东营利津县客运总站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所属区域:山东-东营-利津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17/1/18 | 公告号: | 利建招公字(2017)6号 LJZCZ2017-008号 |
项目名称: | 利津县客运总站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 | ||
工程地点: | 利津县大桥路以北,津十路以西 | ||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监理+施工总承包 | 计划工期: |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644万元 | 工程造价: | 1644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利津县客运总站南门门卫建筑面积41㎡、东门门卫建筑面积41㎡、配套站房286㎡、维修车间524㎡、总图配套。 |
计划文号: | 利发改[2014]122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3705222016-20号 |
建设单位: | 利津县交通运输局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刘先生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46-5626850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利津县交通运输局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刘先生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46-5626850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高先生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8605466194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本招标项目利津县客运总站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2014]1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津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利津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利津县客运总站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地点:利津县大桥路以北,津十路以西 工程规模:利津县客运总站南门门卫建筑面积41㎡、东门门卫建筑面积41㎡、配套站房286㎡、维修车间524㎡、总图配套。 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1600万元;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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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须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参与本项目监理招标的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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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网上报名时间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并持网上报名凭证,请于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西四路与济宁路交叉路口往东1000米路北)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施工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显示二维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原件(利津县以外企业持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到利津县清欠办盖章确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16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拟投标建造师及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监理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16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拟投标项目总监及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利津县外企业到利津县清欠办盖章确认时,须携带前来盖章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公司为其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并现场查询)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1)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2)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3)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3、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经利津县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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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凡报名成功者,请于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西四路与济宁路交叉路口往东1000米路北)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文件工本费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 |||||||||||||
五 、投标文件的提交 | |||||||||||||
时间:2017年2月20日9时00分前 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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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 |||||||||||||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七 、监督机构 | |||||||||||||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0546-5621236 5686327 | |||||||||||||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8日8时30分 - 2017年1月23日17时30分 | |||||||||||||
变更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