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1-1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无锡宜北路改造工程设计;,所属区域:江苏-无锡-宜兴,所属行业分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YXS201701006,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宜北路改造工程设计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YXS201701006 | 项目名称 | 宜北路改造工程设计 | ||||||||||||||||||||||||
标段编号 | YXS20170100601; | 标段名称 | 宜北路改造工程设计;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1月1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1月16日 | ||||||||||||||||||||||||
公告信息 |
宜北路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XS20170100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北路改造工程已由市发改委、财政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宜北路 2.2工程规模:南起太滆路,北至红塍桥。设计用地约101223.5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规划设计红线图)。太滆路至阳泉路段道路红线宽度36m,阳泉路至红塍桥段道路红线宽度42m。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价:设计费计费额暂按5000万元计算,总设计费用为68.15万元。 2.5服务期(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自发包人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之日起,10日内必须完成完善初步设计任务;自完善后的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并经确认后10日内必须提供项目概算书;同时在初步设计确认之日起2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任务并提供所有施工图纸,且必须在提供所有施工图纸的同时必须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含外地企业的备案手续等);后续设计服务与施工期同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 2.7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设计任务书)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如下: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7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招标项目上述 1 标段的投标; 3.8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立项总投资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改造项目设计任务(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的时间为准);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从本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开标时收取。 4.2网上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投标企业可以通过阅读宜兴市招投标网“投标人须知专栏”,以了解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一般规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9日13时40分,地点为宜兴市招投标中心(陶都路125号)开标①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以下原件资料(无需密封): (一)符合性检查时须提供的资料原件:①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2016年9月至2016年 11月的社保交费清单;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授权委托书; (二)资审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无需密封):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④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注:需同时提供立项批文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设计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时间以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的时间为准) 6、设计费支付方式:
注:按宜兴市政府现行规定执行。 7、评标、定标办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6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设计任务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宜北路115号 邮 编: 联 系 人:谈科 电 话:8173020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 殷女士 电 话:0510-68660879 传 真: 2017年1 月11 日 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缴纳。具体操作:进入宜兴市招投标网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保证金缴纳查询”中查看相应工程(标段)的保证金子账号,将保证金缴入对应的子账号中。缴纳后,在此模块及时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 2、 保证金的退还,按招标文件规定,由工作人员在网上退还至来款账户。 注:说明:本项目不需用CA锁,只需直接在“宜兴市招投标网投标企业登录”(新用户须先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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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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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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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宜北路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XS20170100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北路改造工程已由市发改委、财政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宜北路 2.2工程规模:南起太滆路,北至红塍桥。设计用地约101223.5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规划设计红线图)。太滆路至阳泉路段道路红线宽度36m,阳泉路至红塍桥段道路红线宽度42m。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价:设计费计费额暂按5000万元计算,总设计费用为68.15万元。 2.5服务期(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自发包人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之日起,10日内必须完成完善初步设计任务;自完善后的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并经确认后10日内必须提供项目概算书;同时在初步设计确认之日起2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任务并提供所有施工图纸,且必须在提供所有施工图纸的同时必须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含外地企业的备案手续等);后续设计服务与施工期同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 2.7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设计任务书)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如下: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7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招标项目上述 1 标段的投标; 3.8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立项总投资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改造项目设计任务(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的时间为准);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从本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开标时收取。 4.2网上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投标企业可以通过阅读宜兴市招投标网“投标人须知专栏”,以了解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一般规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9日13时40分,地点为宜兴市招投标中心(陶都路125号)开标①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以下原件资料(无需密封): (一)符合性检查时须提供的资料原件:①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2016年9月至2016年 11月的社保交费清单;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授权委托书; (二)资审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无需密封):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④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注:需同时提供立项批文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设计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时间以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的时间为准) 6、设计费支付方式:
注:按宜兴市政府现行规定执行。 7、评标、定标办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6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设计任务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宜北路115号 邮 编: 联 系 人:谈科 电 话:8173020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 殷女士 电 话:0510-68660879 传 真: 2017年1 月11 日 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缴纳。具体操作:进入宜兴市招投标网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保证金缴纳查询”中查看相应工程(标段)的保证金子账号,将保证金缴入对应的子账号中。缴纳后,在此模块及时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 2、 保证金的退还,按招标文件规定,由工作人员在网上退还至来款账户。 注:说明:本项目不需用CA锁,只需直接在“宜兴市招投标网投标企业登录”(新用户须先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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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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