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瑞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05,公告主要内容为:九江江西省瑞昌市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代理项目采购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西-九江-瑞昌,所属行业分类:水泥,招标代理: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业主:瑞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编号:RCZFCG2016,开标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竞争性谈判室(瑞昌市南环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RCZFCG2016—147
(二)采购项目:瑞昌市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代理。
(三)控制价:75万元。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项目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货单位;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在江西省首批PPP咨询机构库综合类名单中;
4、供应商须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乙级机构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具有PPP国家示范项目或固废处理类PPP项目咨询业绩:
6、供应商咨询队伍中具有咨询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法律资格专业人员;
7、投标人提供201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税票和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明函;
9、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10、投标函原件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扫描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1、 询价文件领取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瑞昌市南环路40号国贸大厦二楼)。
2、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只接受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询价)。
3、领取标书时须提供: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如非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书上须明确联系电话、传真。
3)、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0792-4819501
采购单位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13807025550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于2016年12月8日下午15:00前递交《询价函》、企业PPP咨询服务相关业绩证明等响应文件,逾期不受理。
(七)询价时间:2016年12月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八)询价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竞争性谈判室(瑞昌市南环路40号国贸大厦二楼)。
(九)依据符合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条件下确定供应商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中标人。
(十)成交候选结果公示七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对质疑回复不满的可向瑞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瑞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刘先生 0792-4229933
(十一)公示后无异议后,经采购单位确认,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都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iangsi.gov.cn/jxzbw/)、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rcxzfw.com)上公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本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