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建省财政厅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01,截止日期:2016-12-12,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州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福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建省财政厅,招标编号:XFZB-2016-94-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受福建省财政厅委托,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招标项目[XFZB-2016-94-2]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XFZB-2016-94-2
2、项目名称: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招标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用途 |
1 | 1 | 审计服务 | 1 | 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招标项目;其他详见附件 |
380000 | 其他服务 |
合计: | 380000.00 |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或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②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若为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请提供营业执照上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与其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④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三个月的缴税证明。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01日
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办理政府采购专用章
(CA卡)并进行网络注册入库(详见下面链接)
http://cz.fjzfcg.gov.cn/n/webfjs/article.do?noticeId=0F4D993B4FEB4156A00B26A3CF26011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