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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华世纪坛艺术馆基础设施及设备系统改造—新风、照明系统改造及石材更换招标公告
2016-11-29 01:00:4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北京-海淀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中华世纪坛艺术馆/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6.11.28 截止时间:  2016-12-19

摘要:本公告受中华世纪坛艺术馆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1-29,截止日期:2016-12-19,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海淀区基础设施及设备系统改造—新风、照明系统改造及石材更换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海淀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华世纪坛艺术馆,招标编号:016816Z-02-01-C02,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中科科仪院内2号楼6层606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中华世纪坛艺术馆基础设施及设备系统改造—新风、照明系统改造及石材更换

  2.招标编号:016816Z-02-01-C02

  3.招标人名称:中华世纪坛艺术馆

  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9号

  5.采购人联系方式:13910625840

  6.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中科科仪2号楼6层

  8.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68001559

  9.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0.预算批复金额:人民币34,301,700.00元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2.选择该政府采购方式原因:适用

  13.采购用途:基础设施及设备系统改造

  14.采购内容及数量:新风系统、照明系统、石材更换

  15.简要技术要求:依据国家想换行业标准执行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特别声明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17.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根据采购需求,供应商还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包含但不限于):

  ①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或以上资质;

  ②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和高级工程师证书。

  18.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 2016年12月2日(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19.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500元/包(售后不退)

  2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2.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3.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中科科仪院内2号楼6层606会议室

  24.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由三个部分组成,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50分)、投标报价(30分)。

  25.本项目联系人:刘宇宸

  26.联系电话:010-68001559/1293-8026

  27.备注:

  27.1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国家及地方适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政策本项目相应执行其规定,但投标人同时还应提供有效的说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和高级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资料。

  2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按所投包数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招标文件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2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4如果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接受联合体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5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北京市财政局(http://www.bjcz.gov.cn)网站发布。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8日


关键字:设备,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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