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LD201611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县2015-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已经鲁财建【2015】66号文、财建【2015】100号文、鲁财建【2015】98号文、财建【2015】89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曹县畜牧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85%,自筹资金1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曹县2015-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2.2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本项目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5施工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6工程建设地点:六场区所在地
2.7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曹县宇蓬养殖场、曹县庄寨镇宏壮养殖场、曹县兴旺养殖场
二标段:曹县志远养殖专业合作社、曹县华杰养殖有限公司、山东曹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一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形: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在最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具有类似工程施工承包经验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4.投标报名
凡有参加投标者,请与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其身份证、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到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到曹县集中采购交易中心(青菏路与长江路交汇处西100米路北公园天下内)报名室报名;
注:1.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与图纸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曹县集中采购交易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曹县畜牧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沃尔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曹县磐石办事处院内 地址:菏泽市黄河西路
邮编: 274400 邮编: 274400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人:申女士
电话:0530-3211968 电话: 18615292805 0530-5204666
电子邮件: wedheze@163.com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