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治县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1-09,截止日期:2016-11-14,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长治办公设备采购谈判,所属区域:山西-长治-长治县,所属行业分类:办公设备,招标代理:长治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长治县人民法院,招标编号:CXZC-JT1601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长治县人民法院委托,对其办公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密封报价。
一、项目编号:CXZC-JT16010
二、项目名称、预算:
1、项目名称:长治县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468070.00元。
3、采购范围及标包划分: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检测、培训、验收、保险、税金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要求为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
办公设备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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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台式电脑 |
详见谈判文件 |
30 |
台 |
2 |
装订机 |
详见谈判文件 |
20 |
台 |
3 |
高档文件柜 |
详见谈判文件 |
80 |
个 |
4 |
… |
详见谈判文件 |
… |
… |
4、供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经营范围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匹配;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近期(投标截止时间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16年11月09日至2015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5: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谈判响应供应商须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备查)到长治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后(备案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自带U盘到长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免费获取,这些资料包括: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三证合一除外);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④开户许可证;⑤三种主要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包括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⑥近期(投标截止时间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⑦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⑧提供响应谈判文件截止前一年内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⑨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参与的除外);⑿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委托人应在本单位社保证明名单中)。供应商资质的合格与否以谈判小组现场对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性检查最终认定结果为准。
六、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4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注:谈判响应文件可提前半小时递交,截止时间后逾期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长治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长治县财政局南二楼)。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采购单位、集采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55-8081586
集采机构:长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治县财政局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55-8085224
长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