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1-09,截止日期:2016-11-29,公告主要内容为:丰台区北京市密云区农村污染源调查与评价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丰台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招标编号:SBZZ-MYWRY-2016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合同编号:SBZZ-MYWRY-201601)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委托,现对北京市密云区农村污染源现状调查与评价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密云区农村污染源调查与评价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XM-0000035324161107022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3号
采购人联系人:刘佳璇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5669557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严璐、贺新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53105831、53105832 联系传真:(010)53105830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营业部
账 号:11001016201052511677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伍万肆仟伍佰柒拾玖元整(115.4579万元),高于采购预算价(不含于)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主要建设内容:
编写《 北京市密云区农村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实施方案》;以自然村为单位对密云区农村污水现状和农村污水处理厂站基本情况进行调查;通过调查掌握密云区农村污水治理现状、运行管理情况及污染源情况。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编制实施方案、现场调查、数据统计汇总和成果报告编写四个方面。
计划工期: 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缴税证明;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
(3)招标文件售价: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300元整),售后不退。
标书款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及账号);②一般纳税人证明(本单位给其他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或税务局网页截图或“有一般纳税人标识”的税务登记证);③上述资料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购买招标文件时未提供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则一律开具普通发票。
(4)投标报名时,潜在投标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换发后新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截止及开标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9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科丰桥向南第三个红绿灯左转上丰茂南路向东100米路南进园区大门后直行100米左侧白楼))。
5、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