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分包1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江苏-宿迁 | 招标业主/代理: | 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6.11.04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1-0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分包1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所属行业分类:仪器,招标代理: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招标编号:SGZD[2016]95-1,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分包1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SGZD[2016]95-1号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就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分包1进行网上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分包1
(二)采购编号:SGZD[2016]95-1号
(三)项目预算:分包1:105万元;分包2:40万元。
(四)主要内容: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拟采购仪器设备。项目分为两个分包,分包1:离子色谱仪1套,预算105万元;分包2:高效液相色谱仪1套,预算40万元。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技术响应。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一) 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投标人无行贿记录,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 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四)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6年4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若法定代表人出席开评标会议的同此要求);
(五)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原厂(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授权经销商证书),且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一年免费售后服务承诺函;
各投标人可选投上述任一分包,也可选投所有分包,本次招标不限成交分包数;投标人投多个分包的,须针对所投分包分别进行报名。每标段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投标,如多家投标人选投同一品牌且同一型号产品的,以其中有效投标报价最低者为唯一有效投标人,其他无效;有效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最先报名者为唯一有效投标人,其他无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相关操作办法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政府采购网上投标指引》。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按照有效诚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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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公告时间及报名时间:2016年11月04日8时30分至2016年11月11日 17:30
(二)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先成为宿迁市政府采购数据库网员,并申领CA证书。具体办理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投标指引》。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报名的,相关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发布。供应商可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注:供应商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报名供应商不符资格要求随意报名或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诚信等级(详见宿财购〔2011〕10号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5日 09:00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请供应商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三)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于红
联系电话:0527-84396035
传真电话:0527-84396061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811房间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人: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张修虎
联系电话:0527—84355858
财政监管: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七、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04日
http://www.sqggzyjy.gov.cn/sqzbtb/infodetail/?infoid=bb4ac109-6bcd-4c59-b32f-3fc816840a60&categoryNum=008002001
关键字:仪器,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