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赣州市章贡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1-0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赣州赣州市章贡区沙河消防站景观绿化工程,所属区域:江西-赣州-章贡区,所属行业分类:绿化,采购业主:赣州市章贡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60702161025020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赣州市章贡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工程项目 | 赣州市章贡区沙河消防站景观绿化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沙河镇323国道黄村段东侧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赣州市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区发改投字[2015]42号 | ||
项目总投资 | 1000.0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430.00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包括道路、排水、钢结构、园林绿化工程。即赣州市章贡区沙河消防站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相关专业内容。 | ||||
标段内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道路、排水、钢结构、园林绿化工程。即赣州市章贡区沙河消防站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相关专业内容。;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并且[钢结构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并且[钢结构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建造师担任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工程建造师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 ||||
五大员 | 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师或造价员(预算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企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拟派建造师资格要求: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②投标企业拟派的建造师和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师或造价员、材料员中若存在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编制所在单位从事该行业且以编制所在单位名义投标的除外),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中标排序资格,并交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4、开标时要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根据赣建招〔2013〕8号文件,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建造师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本工程建造师,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建造师证书。 5、拟派的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4人应携带身份证、资格证(或岗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亲自到开标现场签名、按手印进行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以上4人不能到场核验或核验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做无效标处理。 6、中标人需设置劳资专管员,开标时提供该劳资专管员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劳资专管员负责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帐,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支付情况,不得以包代管。劳资专管员与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在施工期间统一对外公示。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外省来赣的投标人应出具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 9、赣州市外投标申请人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证明其半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10、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1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标,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开标现场支付。 12、如有投诉,投诉人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投标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13、一旦投诉或被投诉,在投诉未做出处理决定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14、根据赣建招〔2016〕7号文,2016年7月1日起旧版企业资质作废,本工程开标时需提交新版企业资质验证。资格审查时提交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5、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联系人 | 江灵雁 | 联系电话 | 13507977820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