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广东省航道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0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全省航道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培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东省航道局,中标商: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中标金额:,招标编号:GZYL16FD0913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航道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GZYL16FD09134
三、采购项目名称:全省航道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培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76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按《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经培训考核合格获得相关证书、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后方能上岗。同时,上述人员还应定期进行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广东省航道局及下属各区域航道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管理履职能力,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提高我省航道系统安全管理水平,广东省航道系统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目前,全省航道系统各单位因工作岗位调整和人员变动,需进行培训、考证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数较多,但如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因各单位人数难以达到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单独组织培训考核的人数要求,难以自行组织实施。因此,在2016年度工作计划中,安排由广东省局统一对广东省航道局及下属各区域航道局、直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具有特殊性。按规定,安全生产持证培训需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培训并颁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证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4号》规定,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省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而其具体工作实施又委托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因此,目前我省省一级能够进行培训并颁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机构仅有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范畴。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供应商名称: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拟定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41号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告;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2016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以及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登记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登记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登记时须提交的资质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相关需求有异议的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4、登记提交资料方式:现场送达 注意事项: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相关需求有异议且能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须按本公示规定的登记时间、地点提交上述资料,逾期未提交的不予受理。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孙美南 工作单位:广建集团 职称:高工 意见: 按《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等有关法律法规,采购人有安全生产培训要求。 目前我省省一级具有培训及考核并颁发资格证的机构仅有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且该中心一直为采购方培训及考核方面做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2.专家2:姓名:刘强 工作单位: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 职称:律师 意见: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规定,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省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根据《关于委托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承担安全培训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07】488号的精神,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开展全省范围内有关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因此,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范畴。 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长期开展类似业务培训工作,具有相关资质、培训条件,因此,建议由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作为唯一供应商。 3.专家3:姓名:王海萍 工作单位:广东金融学院 职称:教授 意见: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规定,应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省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而目前市场上仅有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作为省一级机构,进行培训并颁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因此,按照政府采购单一来源的相关法律规定,本项目由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属于单一来源采购范畴。综上,该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4号》规定,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省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根据《关于委托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承担安全培训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07】488号的精神,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开展全省范围内有关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因此,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范畴。 2、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具备提供优质培训服务的能力,作为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的直属事业单位,该中心长期配合省安全监管局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 3、因项目工期紧,预算金额相对较少,为节约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现有资质和技术实力符合采购文件供应商要求,适合作为本项目单一供应。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适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且建议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0 月 8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12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航道局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195号 |
联系人:叶工 | 联系电话:020-8337618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
联系人:许漫纯 | 联系电话:83176899 |
(三)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