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联通辽宁信息系统基础设施扩容工程NFC身份识别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所属区域: | 辽宁-沈阳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6.09.21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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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21,公告主要内容为:沈阳2016年中国联通辽宁信息系统基础设施扩容工程NFC身份识别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所属区域:辽宁-沈阳,所属行业分类:联通,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16年中国联通辽宁信息系统基础设施扩容工程NFC身份识别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CULN-2016080002,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本次采购内容为2016年中国联通辽宁信息系统基础设施扩容工程NFC身份识别设备采购项目,预计投资约18.8万元(不含增值税)。
2.2实施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4到货期:合同签约后4周。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按综合排名进行推荐中标人,推荐第一名为本项目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原厂商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为 200(含) 万元人民币以上。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打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的的注册资金应达到200(含)万元人民币,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本项目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
4.投标人的拟投标产品须有通过相关技术测试或技术检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技术检测报告),在国内大型企业有丰富应用,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约金额或数量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
5.投标人或指定代理商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质量体系认证资质;
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应提供公司简介、产品介绍、全套注册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
9.投标人承诺合同签订前在辽宁省内设本地公司或设分支机构及研发、服务支撑团队;
10.潜在投标人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11.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投标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注:投标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潜在投标人资格,并暂停其参与辽宁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细信息请看附件。
相关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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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联通,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