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4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20,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喀什第三师四十五团外环路防护林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所属区域:新疆-喀什,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第三师四十五团外环路防护林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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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四十五团外环路防护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第三师四十五团外环路防护林建设项目,已由师发改(投资)发【2016】1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45团,建设资金来自团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第三师45团 2.2 建设规模:新建防护林500亩 2.3 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报名时请提交: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以上均为原件以备审查,如不能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除外),可提供上述证件的公证件均视为有效。 另疆外企业需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师外企业需提供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质登记备案证明。以上证件是证明投标人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必要证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全部证件,如缺任一证件都将不予报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留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11日至2016年 8 月 15 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喀什市天南路天南尚居21楼1216室持单位本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施工标段每标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第三师师部原政法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政务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第三师政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45团 地址:第三师45团 联系人:徐力强 电 话:0998-7972594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天南路天南尚居21楼1216室 邮编:844000 联系人:陈燕 电话:18909986118 8. 监督电话: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监察局:0998-2521466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招标办:0998-2521679 9. 公告日期:2016年 8 月 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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