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浦北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0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钦州专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钦州-浦北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浦北县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GXRHQD2016H226,招标文件售价:询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浦北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专用设备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专用设备单一来源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RHQD2016H226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接访室主要设备、网络及其他部份设备一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180450.00 元。
五、供应商:广西龙杰科技有限公司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规定。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八、报名时间和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9月14日止(工作日),每日8:00-12:00时,15:00-18:00时。
2.发售地点: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新华路287号二楼)。
3.售价:询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4.发售条件:报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近半年报价人为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上述资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持原件核查。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00 元
报价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保证金以基本账户的基本账户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钦州南珠支行
银行账号:20 732 601 040 005 035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16年9月18日上午9:00分止,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浦北办事处(浦北县江滨东路卫生局附近 即浦北中学对面江),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参加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十一、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浦北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及电话:包日婷 联系电话:0777-821240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新华路287号二楼
项目联系人:滕工 联系电话:0777-3617888
3.监督部门:浦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7-8314622
4.公告发布媒体:
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gxrhzb.com(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
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