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职业技术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02,截止日期:拟定于,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哈密微课制作室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哈密,所属行业分类:学校,招标代理: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职业技术学校,招标文件售价:300,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营房交通大厦二楼,步行街旁),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职业技术学校微课制作室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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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职业技术学校微课制作室项目已经师相关部门批准,项目采购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职业技术学校,资金来源已落实,投资金额21.37万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实施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内容:微课制作室设备(3套),具体规格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方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营业执照中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经营范围及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安装配送和服务要求; (7)、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或拥有的,须取得有效的产品经销授权; (8)、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09月02日至2016年09月08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3:00时,下午17: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含电子邮箱、地址、电话、传真)一份。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人不予接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来的投标人不予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拟定于2016年09月23日上午10:00(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八、开标时提交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营房交通大厦二楼,步行街旁)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马勇卿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天怡 秦海滨 电话: 0902-2561329 地址:新疆哈密市大营房幸福路师机关集资2#楼701室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9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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