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北京-昌平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08.31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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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01,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昌平区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水库泥沙监测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昌平区,所属行业分类:水库,招标代理: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编号:GDCX02-SGZB16-032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水库泥沙监测系统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GDCX02-SGZB16-0326
1. 招标条件
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水库泥沙监测系统工程施工的招标人为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发包人为国电大渡河枕头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发包人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现就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水库泥沙监测系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且符合本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
2. 工程概况
枕头坝水电站为大渡河干流水电梯级规划的第十九个梯级,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距成都市约260km,采用两级堤坝式开发,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73057km2,多年平均流量1360m3/s。电站采用堤坝式开发,为河床式厂房,正常蓄水位624m,最大坝高86.5m,回水长度16.71km,库水面最大宽度160m,坝前抬高水头34m,库水最大深度42m,电站装机容量720MW,多年平均发电量32.90亿kW·h,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0.435亿m3,水库总库容0.469亿m3。枕头坝一级水电站上一级为深溪沟水电站,下一级为枕头坝二级和沙坪水电站,开发任务为发电,兼顾下游用水。
枕头坝一级水电站为大(2)型工程,设计洪水P=1%,相应洪峰流量Q=9400m3/s;校核洪水P=0.1%,相应洪峰流量Q=10800m3/s;抗震设计烈度7度。枢纽布置方式为左岸河床式厂房+右岸泄洪闸(5孔),主要由左岸非溢流坝段、河床厂房坝段、排污闸及泄洪闸坝段以及右岸非溢流坝段组成,坝顶高程626.50m,坝顶总长335.20m,最大坝高86.50m,顶宽8.00m。水轮机额定水头29.5米,装机利用小时数4569h,保证出力206MW。
枕头坝一级水电站工程于2012年3月1日通过国家发改委的核准、5月8日正式开工,2011年11月27日实现大江截流,2015年5月下闸蓄水,2015年12月31日前4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
3. 招标项目及范围
3.1本次招标项目为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水库泥沙监测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编号:ZTB-SG-2016-003),主要工程项目及工作内容如下:
3.1.1土建工程
(1)11条水库泥沙监测断面的基础设施土建,包括永久性的断面基点及断面标志的制作和埋设。
(2)3个水位站的土建工程,包括水尺、水位观测道路、水准点、设施保护标志、水尺断面标志的建设等。
3.1.2测量工程
(1)首次观测
主要工作包括:①库区控制测量,包括平面控制网测量及高程控制网测量。②水库泥沙监测断面测量,含22个断面基点的平面位置测量及高程测量、11条泥沙监测横断面测量。③水位站的高程测量,含3个水位站所有水准点的高程测量以及水尺零点的高程引测。
3.1.3负责本招标项目所需用地及青苗赔偿、复勘、施工图设计及移交前的维护、看守。
3.2工期要求
本招标项目计划于2016年10月1日开工,2017年5月31日完工,合同总工期8个月。其中:2016年12月15日前完成断面及水位站土建工作,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首次测量工作。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水电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测绘甲级资质。
(3)近5年(2011年~2015年)具有独立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4)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
(5)投标人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必须从事本招标项目相关专业和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近5年担任过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从事本招标项目相关专业和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近5年担任过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6)近3年(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较好。
(7)近3年(2013年~2015年)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4.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已被列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禁止投标名单的单位;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废标处理。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5.2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6日内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5.3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5.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从公司的账户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的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购买方式。通过个人账户购买的招标文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国电招投标网客服中心联系。
5.5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200.00元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9月7日上午9:00时;集中地点: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国电大渡河枕头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标前会议时间和地点:现场另行通知。
联系人:雷厚斌(13696169550)。
6.2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9:00时至10:00时,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10:00时,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七号(三环路天府立交桥西南角)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在此投标截止日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3本次招标定于2016年9月26日10:0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七号(三环路天府立交桥西南角)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上述时间若有变动,招标代理人将及时发出书面通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力商务网(http://bid.powerec.ne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七号(三环路天府立交桥西南角)
e-mail :spddrgcjsb@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胡海浪(电话:028-86896544)
杨筱佳(电话:028-86896543)
传 真:(028)86896641
邮 编:610041
招标代理人: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101楼5层
e-mail : hysqhl@sina.com
联系人及电话:秦洪亮 4000184000-1-8162
传 真:028-86896188
邮 编:102209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