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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资格后审]八里店镇尹家圩村低压灌溉项目招标公告
2016-08-20 12:40:0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浙江-湖州-吴兴区 招标业主/代理:  湖州吴兴东部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理单位为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6.08.1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湖州吴兴东部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8-20,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资格后审]八里店镇尹家圩村低压灌溉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湖州-吴兴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代理单位为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湖州吴兴东部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W201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八里店镇尹家圩村低压灌溉项目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本次招标项目法人为湖州吴兴东部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单位为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吴兴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八里店镇尹家圩村低压灌溉项目(项目编号:W2016S-020 ),本工程位于湖州八里店镇尹家圩村。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节水灌溉工程,低压灌溉面积400亩,由排西村机埠进行灌溉。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具体工程量按实结算。

招标范围内概算建安工作量投资约100万,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wuxing.gov.cn/bld/)下载专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2 未取得交易席位证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先办理好开标日当月投标人的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申办事项,请登录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wuxing.gov.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8日14时30分,地点为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吴兴大道与区府路交叉口,吴兴区住建局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开标前未递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投标人可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资料下载栏建设资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打印。

5.4 当月首次参与投标的,席位证在现场办理并出示确认;本月多次参与投标的,凭出示首次办理的席位证进行现场出示确认(注:开标当日须携带席位证原件)。

5.5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理人(如有)必须到场,否则拒绝其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wuxing.gov.cn/bldz/)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吴兴东部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吴兴区八里店                            址:湖州市红旗路360号凯欣名座201  

  编:313000                                   编:313000

联系人:董水华                                 联 系 人:小陆

  话:13567298180                              话:0572-2567837

                                         传    真:0572-2567837

2016年8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2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3  7  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

3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吴兴区和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吴兴区水利局查询为准)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3  7  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吴兴区和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吴兴区水利局查询为准)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6

项目安全员、质量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7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它

1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4

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近3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注:至少自201651日起)

注:投标人的类似项目指:201311日以来,已完工的类似节水灌溉项目,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指: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直接认定工程规模的,还应提供有关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为依据

具体内容详见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wuxing.gov.cn/index.php 

关键字:其他,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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