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中心市政配套项目星港街路东公共设施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
所属区域: | 江苏-苏州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6.08.20 | 截止时间: | 2016-8-25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8-20,截止日期:2016-8-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苏州中心市政配套项目星港街路东公共设施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所属区域:江苏-苏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GYY2014010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苏州中心市政配套项目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GYY201401002 |
项目名称 |
苏州中心市政配套项目 |
标段编号 |
GYY20140100227; |
标段名称 |
星港街路东公共设施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新建工程; |
计划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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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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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8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8月24日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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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心市政配套项目星港街路东公共设施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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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中心市政配套项目 |
项目编号 |
GYY20140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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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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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苏州工业园区星港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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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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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Y20140100227 |
星港街路东公共设施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新建工程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土建工程) |
公开招标 |
1200.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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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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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规模: |
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招标内容主要包括:(1)游客服务中心,地上一层,建筑总高度6.5m。建筑面积375.87m2;(2)配套设施一,地上一层,建筑总高度6.05m,建筑面积265.4 m2;(3)配套设施二,地上一层,建筑总高度7.05m,建筑面积264.59 m2;(4)城市广场配套设施(半地下非机动停车库),建筑面积641.1m2;(5)路东公园电梯井道装饰工程。上述建筑实施的内容主要包括(不限于):土建工程(含钢结构)、装饰(内装、外装)及幕墙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给水、雨水、污水)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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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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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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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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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业绩要求:2013年8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人民币,以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且建筑面积≥500m2的公共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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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2013年8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人民币,以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且建筑面积≥500m2的公共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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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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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1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13.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为:苏州市名录与园区增补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I组、Ⅱ组、Ⅲ组(组别不一致时以园区增补名录中的组别为准),以开标当日有效的名录为准;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其他条件: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3、按要求提供企业承诺书(承诺内容:符合并包含上述条件第6、7、8条及其他条件第1条和第2条。格式自拟)。
4、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职工,须提供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的连续社保证明(需有社保部门盖章)、劳动合同书。
5、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政府网站中标公示打印资料(须附网页地址或链接),如无政府网站中标公示打印资料则必须提供 “纳税凭证”或“建筑业统一发票”。
6、投标文件中的企业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社保证明、劳动合同除外)、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必须选自苏州工业园区企业诚信库,否则不作为评审依据;企业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请上传扫描件至“投标文件所需其他材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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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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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完成合格工作量的75%,实际承包范围完成并通过验收,将支付完成工程款金额的80% ,通过审计付款至95%,缺陷责任期到期后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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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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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备注:投标单位不需要报名操作,直接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8/25日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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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国际大厦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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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唐小君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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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67671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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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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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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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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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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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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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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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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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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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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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08月20日 至 2016年0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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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 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投标申请人通过CA证书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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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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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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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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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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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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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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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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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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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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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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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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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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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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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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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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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心市政配套项目星港街路东公共设施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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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中心市政配套项目 |
项目编号 |
GYY20140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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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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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苏州工业园区星港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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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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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Y20140100227 |
星港街路东公共设施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新建工程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土建工程) |
公开招标 |
1200.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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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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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规模: |
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招标内容主要包括:(1)游客服务中心,地上一层,建筑总高度6.5m。建筑面积375.87m2;(2)配套设施一,地上一层,建筑总高度6.05m,建筑面积265.4 m2;(3)配套设施二,地上一层,建筑总高度7.05m,建筑面积264.59 m2;(4)城市广场配套设施(半地下非机动停车库),建筑面积641.1m2;(5)路东公园电梯井道装饰工程。上述建筑实施的内容主要包括(不限于):土建工程(含钢结构)、装饰(内装、外装)及幕墙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给水、雨水、污水)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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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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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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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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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业绩要求:2013年8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人民币,以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且建筑面积≥500m2的公共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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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2013年8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人民币,以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且建筑面积≥500m2的公共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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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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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1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13.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为:苏州市名录与园区增补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I组、Ⅱ组、Ⅲ组(组别不一致时以园区增补名录中的组别为准),以开标当日有效的名录为准;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其他条件: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3、按要求提供企业承诺书(承诺内容:符合并包含上述条件第6、7、8条及其他条件第1条和第2条。格式自拟)。
4、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职工,须提供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的连续社保证明(需有社保部门盖章)、劳动合同书。
5、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政府网站中标公示打印资料(须附网页地址或链接),如无政府网站中标公示打印资料则必须提供 “纳税凭证”或“建筑业统一发票”。
6、投标文件中的企业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社保证明、劳动合同除外)、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必须选自苏州工业园区企业诚信库,否则不作为评审依据;企业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请上传扫描件至“投标文件所需其他材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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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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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完成合格工作量的75%,实际承包范围完成并通过验收,将支付完成工程款金额的80% ,通过审计付款至95%,缺陷责任期到期后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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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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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备注:投标单位不需要报名操作,直接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8/25日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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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国际大厦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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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唐小君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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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67671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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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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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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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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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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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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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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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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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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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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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08月20日 至 2016年0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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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 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投标申请人通过CA证书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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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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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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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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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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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其他,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