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8-11,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营口营口市中心医院锅炉及辅助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采购文件编号:变更公告,所属区域:辽宁-营口,所属行业分类:锅炉,招标编号:YKGGZC2016180)采购项目,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关于营口市中心医院锅炉及辅助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采购文件编号:YKGGZC2016180)采购项目的变更公告
名 称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营口市中心医院 |
高先生 |
15504176000 |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采购科 |
0417-2972505 |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营口市中心医院锅炉及辅助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含原有锅炉拆除) |
YKGGZC2016180 |
2016.8.10 |
变更事项 |
变更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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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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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供应商须为生产制造厂商; 5.供应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锅炉)A级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锅炉)3级及以上许可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锅炉)A级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锅炉)3级及以上许可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卧式燃气热水锅炉、卧式燃气蒸汽锅炉、燃气燃烧器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