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8-09,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榆林660万吨/年粉煤分质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陕西-榆林-神木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660万吨/年粉煤分质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内容
2.1、项目名称:660万吨/年粉煤分质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天元化工厂区西侧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建设规模:660万吨/年
2.6、招标范围:根据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660万吨/年粉煤分质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目前实际情况,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方案应包含项目建设区域水土流失预测、防治方案、投资估算、效益分析、方案实施保证措施等结论和建议。
2.7、质量要求:供应商编制的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审查,并取得相关审批合格证明或资料。
2.8、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报告书通过评审并取得水利部门批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近三年(2013年1月~2016年7月)完成化工方面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并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业绩3例(以合同或批复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5日, 每天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自强西路38号梅苑温泉小区东院办公楼107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上述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的原件(另递交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1000元/份(含招标文件等资料),售后不退。
4.3不接受电子版和传真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招投标协会网http://www.sntba.com/、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shccig.com/网站上发布。6.联系方式招标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
联系人:马杰
电话:0912-8499224
传真:0912-8499224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自强西路38号梅苑温泉小区东院办公楼107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9-81615928
传真:029-81615928
开户银行:工行西安和平路支行、农行西安解放路支行、建行西安锦业一路支行、交行西安甜水井支行、中行西安华陆大厦支行(任何一家均可办理,账号不变,同行不能汇款,需跨行电汇)
账号:261013331410001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