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滨河公园生态园楼前景观工程
所属区域: | 新疆-塔城-额敏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额敏县额敏河滨河建设管理局/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08.05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额敏县额敏河滨河建设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8-05,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塔城滨河公园生态园楼前景观工程,所属区域:新疆-塔城-额敏县,所属行业分类:公园,招标代理: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额敏县额敏河滨河建设管理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滨河公园生态园楼前景观工程
监理---(二次公告)
1、本次招标滨河公园生态园楼前景观工程,已经额发改【2016】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额敏县额敏河滨河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滨河公园生态园楼前景观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额敏县滨河公园。
建筑规模:建设面积33298平方米(含土方拉运、绿化种植、亮化工程等项目)
工程总投资额:418.5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监理工作内容。
计划总工日期(日历天)为:60天
3、投标人资格条件:
监理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4、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
(2)监理企业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现场土建、设备监理人员《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原件。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查验,留单位加盖公章复印件)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时间:2016年08月04日至2016年08月10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
8、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9、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监理投标企业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额敏县额敏河滨河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吴潇 联系电话:0901-6285036
报名联系人:于雪燕 联系电话:0901—6227170
网址:http://www.xjztb.net
2016年08月04日
关键字:公园,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