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第五师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8-01,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兵团云”数据中心师级节点设备采购项目...,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第五师信息管理服务中心,招标编号:DWS-ZFCG201624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第五师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兵团云”数据中心师级节点设备采购项目及网络备品配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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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师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兵团云”数据中心师级节点设备采购及网络备品配件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第五师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对第五师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兵团云”数据中心师级节点设备采购及网络备品配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与竞标。 一、项目名称:第五师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兵团云”数据中心师级节点设备采购及网 络备品配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WS-ZFCG2016244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设备:存储1个、服务器2台、光纤交换机1台、HBA卡4个,光纤收发器10个、交换机40个。备品:交换机3箱、无线AP10个、服务器硬盘2台、网线2台、RJ452台、工具箱1台、插线板15个、网络模块20个、理线架4个、光纤跳线20个、法兰40个、USB光驱1个、KVM切换器1个。(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预算:25.5045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支出。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谈判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具有采购货物相应的生产(供货、销售)、制做、服务、售后服务相关方面的能力,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信誉良好,有能力承担采购货物生产(供货、销售)及投标集成商必须提供原厂授权函和原厂三年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公安部颁发的国家安防设备检测报告;存储磁盘必须提供企业级磁盘,提供磁盘原厂证明文件。安装服务提供设备初次原厂工程师现场安装验收服务;技术支持服务提供三年原厂现场服务,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盖鲜章原件和授权书盖鲜章原件; 3.在采购人当地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4.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八、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的公共交易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或兵团各师局公共交易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需打印报名确认回执单,开标时需携带至现场),网上缴纳文件费,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未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谈判。 2、报名及标书发售时间:2016年07月29日~ 2016年08月04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份,售后不退。 九、谈判规定: 1、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5日11:00时(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16年08月15日11:00时(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博乐市民主路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开标一厅。 十、谈判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 1、报名时必须提供谈判保证金凭证。谈判供应商未交谈判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谈判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缴款方式缴纳,并从谈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个人交款无效),谈判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指定的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3、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师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博乐市杭州路支行 账 号:107009248332 行 号:104887001027 十一、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第五师信息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静静 联系电话:15099350982 2、报名地点:博乐市民主路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八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五师分中心 联系人:李勤 李娟 杨文程 电话:0909-7671198 传真:0909-7671203 邮箱:2111409117@qq.com 3、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B-3003室 联系人:姚玉雪 电话: 0991-8897121 传真:0991-8897121 邮箱:970838666@qq.com 4、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第五师财务局 地 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49号第五师机关办公楼 监督电话:0909—2296707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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