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山西省长治市第五中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25,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长治校园安全监视系统建设项目谈判,所属区域:山西-长治,所属行业分类:学校,招标代理:山西英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山西省长治市第五中学校,招标编号:SXYW[20160726]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山西英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长治市第五中学校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校园安全监视系统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校园安全监视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SXYW[20160726]号
三、预算金额:522000元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相应的经营范围;
3.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4.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报价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叁级及以上资质;
7、报价人须提供企业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报价人为供应商的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室外高清防水摄像机、网络高清智能红外球机、网络监控录像主机、46寸拼接屏、数字高清视频解码器)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9、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须知
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最后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安全技术防范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近期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市今典小区1号楼四单元401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文件的递交
1.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8日下午4:00时
地点:长治市今典小区1号楼四单元401.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长治市第五中学校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13191032229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英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721655015
山西英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