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宾洲村镇银行宾县宁远分理处营业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黑龙江-哈尔滨-宾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哈尔滨宾洲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德信誉工程招标代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07.11 | 截止时间: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宾洲村镇银行宾县宁远分理处营业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宾县发展改革局以宾发改审批【2015】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哈尔滨宾洲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哈尔滨宾洲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2建设地点:宾县宁远镇振兴街250号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029.48平方米,框架结构,共4层。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8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1月30日,总工期:116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进行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项目相应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7 月 11 日至 2016 年 07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德信誉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单位资质证书、代码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项目班子成员证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上述材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及《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外省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对本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4.3投标人报名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注册建造师 1 人、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1 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且报名的企业管理人员必须与提交的纸质文件中的企业管理人员与评标现场验证审核人员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应对招投标过程中需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等予以保证,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07 月 11 日至 2016 年 07 月 15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 哈尔滨德信誉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按有关规定执行,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哈尔滨德信誉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网、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宾洲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德信誉工程招标代有限公司
地 址:宾县宾州镇 地 址:宾县宾州镇迎宾尚城D区17号楼
东侧商服
联系人:李志峰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8246649000 电 话:0451-57993666
传 真: 电 子 邮 箱:dexinyugongsi@163.com
2016 年 0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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