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海北兴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07,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海北海晏县日用品消费配送中心及综合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标段一,所属区域:青海-海北-海晏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海北兴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63000120160707195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海晏县日用品消费配送中心及综合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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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630001201607071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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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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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海晏县日用品消费配送中心及综合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已由海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晏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晏发改[2013]76号)海晏县经济商务局文件(晏经投备案[2012]8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北兴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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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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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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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地点:海晏县三角城镇三角城大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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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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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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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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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001201607071954-01 |
标段一 |
土建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电气工程 |
开始日期:2016年08月15日 结束日期:2017年0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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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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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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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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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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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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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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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07日至2016年0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到16:30,在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质量检验所六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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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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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备注:招标编码:ZDZB2016070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海晏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晏发改[2013]76号)海晏县经济商务局文件(晏经投备案[201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北兴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国家扶持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晏县三角城镇三角城大街。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报名条件 3.1企业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2企业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及以上; 3.3其他条件: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相应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业绩考核手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质检员资格证书、施工员资格证书、安全员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且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所有报名材料须附一份复印件,以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周六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质量检验所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同报名时间。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北兴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质量检验所六楼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地址按以下联系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质量检验所六楼 联系人:杨工 电话/传真:0971-8465408、15597675208 2016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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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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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8月02日 15时0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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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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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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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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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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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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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经济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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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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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海北兴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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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联系地址: |
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质量检验所六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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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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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0971-8465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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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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