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自动化设备及服务购置项目
询价公告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莱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自动化设备及服务购置项目
1.2.采购编号:LCX2016-005
1.3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莱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自动化设备及服务购置项目分两个包:
A包:扫描仪、及监控共计13台(套),预算金额10.87万元;
B包:打印机、电脑及高拍仪等共计65台(套),预算金额19.13万元。
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相关产品)的独立法人;
(2)主要设备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原厂授权书原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原厂质保函原件(具体见技术参数要求,未作要求的,可不提供);
(3)供应商须具有及时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
2.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将上述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报价表等一起递交,以供询价小组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
2.4成交供应商需提交上述资料原件供采购单位核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成交无效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7月7日?2016年7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询价文件》领取地点:莱芜公允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莱芜市文化北路莱城区公安分局沿街楼 );
3.3 《询价文件》售价:150元/份
3.4 领取《询价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情况);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情况);
(上述资料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开启)事宜
详见询价文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莱芜市莱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裴科长
联系方式:0634-5678090
采购代理机构:莱芜公允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634-6229732
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莱城区公安分局沿街楼
发布人:莱芜公允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