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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审计局重新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库甲级库、乙级库公开招标公告
2016-06-07 17:16:1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湖南-长沙 招标业主/代理:  长沙市审计局/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6.06.0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长沙市审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6-07,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重新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库甲级库、乙级库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沙市审计局,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沙市审计局重新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库甲级库、乙级库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受长沙市审计局的委托,对重新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重新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库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重新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库

1.2、项目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总价(元)
1 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 0
2 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 0

1.3、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CSCG-201605230015

委托代理编号:GLTC-2016HN334

3、项目预算(元):0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⑴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新证)副本影印件;若未办理新证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影印件;《税务登记证》影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协议、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影印件; ⑵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影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协议、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⑶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 ⑷投标人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影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015年度财务状况没有出现亏损。 ⑸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一标段: ⑴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影印件; ⑵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现场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提供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影印件(如有的话); ⑶投标人须在长沙市区内(不含宁乡、浏阳)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影印件; ⑷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⑸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 ⑴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影印件件;本标段只接受具备乙级(不含暂定级)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 ⑵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现场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提供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影印件(如有的话); ⑶投标人须在长沙市区内(不含宁乡、浏阳)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影印件; ⑷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⑸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 年 月 日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6.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

每标段均为10000元。

7.2、缴纳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7.4、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

7.4.1、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标示,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子账号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7.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7.4.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4.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下载《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点击获取)

7.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公告期限: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5个工作日)。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长沙市审计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 88665618 电话: 0731-85177557
地址: 市政府二办三楼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蔡锷南路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03号
联系人: 刘乔榕 联系人: 王长征 黄涛 张劲波

备注:采购项目属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产品,应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附件下载

1、造价咨询入库招标文件(0607定稿,甲级库).doc
2、造价咨询入库招标文件(0607定稿,乙级库).doc
关键字:造价咨询,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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