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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嫩江至丹东高速公路坦途至镇赉、白城至黑水段建设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05-12 01:10:5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吉林-白城-镇赉县 招标业主/代理:  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吉林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
加入时间:  2016.05.10 截止时间:  
嫩江至丹东高速公路坦途至镇赉、白城至黑水段建设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嫩江至丹东高速公路坦途至镇赉、白城至黑水段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嫩江至丹东高速公路坦途至保康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0]83号)文件和《关于嫩江至丹东高速公路坦途至保康段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1]13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吉林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法人自筹(其中地方自筹10%),招标人为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吉林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城市。
2.2项目概况:主线和白城联络线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机场连接线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2.3 招标范围:嫩江至丹东高速公路坦途至镇赉、白城至黑水段建设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项目类

标段

起讫桩号或工程位置

主要施工内容

企业资质

最低要求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计划开、交工日期

JT

NDJT04

主线:

K0+000K21+000

交通安全设施(含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

投标人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人完成201111日之后交工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每个项目中至少含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中3项施工内容),累计合同额达到4000万元,工程质量合格。

计划开工日期:20167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6930

NDJT05

主线:

K21+000K34+397.402

K38+419.59K55+000

NDJT06

主线:

K93+000K101+000

白城联络线:

K1+601.684K17+980

机场连接线:

K0+000K7+500

NDJT07

主线:

K101+000K133+487.67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和业绩见上表,并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评审时以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核对后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填报的信息与评审时网上核对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并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投标文件中填报业绩应为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已建主包业 绩,其网页截图中应能准确查找出工程名称、公路等级、交工时间、质量评定情况、合同金额、各项工程内容。如某项业绩未通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核或未填报需 查找的工程信息,则视为未填报此项业绩。网页信息有误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原因,并提供正确业绩信息证明材料进行更正。如网页信息有误而投标人未 提供正确的更正信息或投标人提供错误的更正信息,投标人不能通过资格评审,视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并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只能对项目类中的所有标段投标,开标时通过随机方式确定为项目类内1个标段的投标人,且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备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最短期限: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6日),并将查询结果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 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窗口,由经办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公司最新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 证明原件(证明中至少可查找出公司出资单位(或出资人)、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等相关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制件一套购买 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或投标预备会。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31日10:00
,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6.3投标文件的提交要求: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人按所投项目类提交;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所投项目类内的所有标段分别单独提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2016年6月3日9:00,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8. 公示
8.1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8.2中 标候选人的信息将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的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 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吉林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委托招标人:白城市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 址:白城市幸福南大街84号
邮 政 编 码:137000
联 系 人:文玉斌
电 话:0436-6593858
传 真:0436-367454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
地 址: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
邮 政 编 码:130033
联 系 人:王红喆
电 话:0431-84683821/84683815
传 真:0431-8468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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