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运河核心区区域能源系统建设项目能源中心(调峰锅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北京 | 招标业主/代理: | 北京华电北燃能源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04.08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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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华电北燃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4-09,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通州运河核心区区域能源系统建设项目能源中心调峰锅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所属行业分类:锅炉,采购业主:北京华电北燃能源有限公司,招标编号:CHDOC-ZB-2016-00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通州运河核心区区域能源系统建设项目
能源中心(调峰锅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人:北京华电北燃能源有限公司
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招标编号:CHDOC-ZB-2016-006
4 招标内容
北京华电通州运河核心区区域能源系统建设项目能源中心配套燃气调峰热水锅炉及相关附属施工。
5 资质审核方式及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必须提供资格条件中所涉及到的文件。
5.1 投标人资质要求
5.1.1 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投标方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m.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n.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在有效期内。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2 专用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5.2 业绩要求
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200MW及以上规模已投运燃气电厂施工总承包的业绩。
5.3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5.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一般设备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5.5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5.6 投标人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1)必须是近五年中与承包人连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本单位职工。
(2)具有一级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近5年在此岗位上完成过200MW及以上级别燃气发电工程。
其他人员要求:项目副经理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5年在此岗位上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项目总工1人,应具有国家高级及以上工程师专业职称,近5年在此岗位上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专职安全主管1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作年限不少于10年,且近5年在此岗位上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2个及以上。以上人员必须是与承包人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本单位职工。
5.7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前应加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不加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的不接受其投标。服务热线010-62228787转666或者联系招标人。
6 服务地点及时间
6.1 服务地点:北京华电北燃能源有限公司
6.2 服务时间:见招标文件
7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7.1 媒体: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并同时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cn)发布。
7.2 公告时间:2016年4月8日至4月14日
8 标书发售
每套标书收取1000元工本费,标书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购买标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
8.1投标人必需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会员,并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cn)上选中该投标项目,点投标申请。
8.2投标人将购买标书电汇凭证扫描件于 4 月 14 日前发至邮箱:ying-song2@chdoc.com.cn。(邮件标题必需注明:×××公司参加×××项目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
标书发售时间:2016年4月8日至 4月14日。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
开户名称:北京华电运盈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帐 号:11001019500053013584
9 投标文件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待定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待定
9.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0 联系方式
10.1 北京华电北燃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司洋
电话:13910010416
传真:010-80854676
邮箱:siyang-li@chdoc.com.cn
10.2 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颖
电 话:18601086101
E-mail:ying-song2@chdoc.com.cn
关键字:锅炉,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