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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乐市莲柄港湖南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01-22 12:50:1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福建-福州-长乐 招标业主/代理:  长乐市湖南镇人民政府/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6.01.21 截止时间:  2016-02-24

摘要:本公告受长乐市湖南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1-22,截止日期:2016-02-24,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长乐市莲柄港湖南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福州-长乐,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乐市湖南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FJMSZB2015-13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MSZB 2015-130
开标时间:2016-02-24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湖南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长乐市莲柄港湖南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FJMSZB 2015-1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莲柄港湖南段河道整治工程 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5]54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乐市湖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乐市莲柄港湖南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长乐市湖南镇;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程建设规模:长乐市莲柄港湖南段河道整治工程,整治河道全长2268米,新建防洪堤护坡988米,新建护岸2809米,新建排水涵管7座,河道清淤清障4.65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2573.11万元,建安费约15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市莲柄港湖南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个月;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分别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A、B、C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另外,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造价人员(水利)须具备有效的资格证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 1月 22 日至2016年 1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时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省水利水电大厦13层)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预算书等),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2016年2月23日下午3点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 24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一份退保证金资料[含退保收款收据、汇款凭证(银行电子回单)及企业开户许可证]单独用密封袋密封装好,以便于招标人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未递交退保资料不构成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的依据)。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湖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长乐市鹏程路1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259121410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省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517829                       传真:0591-87517829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长乐农商行湖南支行
账户名称:长乐市湖南镇会计核算中心
账 户:9010 6190 1001 0991 1028 87
注明用途:“湖南段河道整治投标保证金” 或简写为“FJMSZB 2015-130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关键字:工程,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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