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灵山县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1-15,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钦州灵山县烟墩长麓至烟霞山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竞标,所属区域:广西-钦州-灵山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灵山县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办公室,招标编号:GXZC2016-J2-HCLS-004,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竞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山县烟墩长麓至烟霞山公路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山县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上级拨款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灵山县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竞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山县烟墩长麓至烟霞山公路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GXZC2016-J2-HCLS-004
2.3 竞标范围:灵山县烟墩长麓至烟霞山公路工程项目(含路基和路面),位于灵山县烟墩镇境内,路基测设长度为2.760公里,设计路基宽度为6.5米,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面测设长度为2.500公里,宽度4.5米,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具体施工内容包括路基和路面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4工程质量要求:按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
2.5 建设地点: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境内。
3. 合格的竞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一款规定的关条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贰级(含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竞标人,请于 2016 年1 月15 日至2016 年1 月21 日(正常上班时间),每日上午8 时30 分至12 时00 分,下午14 时30 分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项目管理分公司灵山办事处[灵山县文峰路22号(金太阳村对面)]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合格的竞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及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贰级或贰级以上)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要求公路工程专业,并具有近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前来,资料验收合格,方可报名。(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及资料费),售后不退。
5. 竞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工程现场踏勘由竞标人自行组织。
5.2 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 1月 22 日 9 时 30 分,竞标人应于当日9 时00 分至9 时30 分前将竞标文件递交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双拥路30号南湖名都广场B栋D单元3006号房)交由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签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山县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江南路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灵山县文峰路22号(金太阳村对面)
邮政编码:535400 邮政 编码:535400
联系人:梁熙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77-6502611 电 话:0777-6663968
传 真:0777-6502611 传 真:0777-6663968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1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