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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大学旗山校区阳光科技大厦实验室公共区域配套建设工程(施工)
2015-12-31 12:50:5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福建-福州 招标业主/代理:  福州大学/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5.12.30 截止时间:  2016-01-15

摘要:本公告受福州大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2-31,截止日期:2016-01-15,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旗山校区阳光科技大厦实验室公共区域配套建设工程施工,所属区域:福建-福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州大学,招标编号:HXZ1544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15449
开标时间:2016-01-1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大学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XZ154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旗山校区阳光科技大厦实验室公共区域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社会[2012]8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大学,建设资金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大学旗山校区阳光科技大厦实验室公共区域配套及P3室内全彩LED显示屏施工,工程控制价5447681元,发包价492591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阳光科技大厦实验室公共区域配套建设工程及P3室内全彩LED显示屏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4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福建福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3. 代建单位:无;
2.6.4. 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6.    投标人目前未被限制参加福建省重点项目投标,且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业绩信誉登记考评情况的通报》未被评为C级。
3.7.    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15]23号)规定)。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7日,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www.fjjsjy.com)通过不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
4.2.    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请提前3天告知招标人准备。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3.    投标人获取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以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5日上午9时00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不再另行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V4.0.0版本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旧版本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不适用于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评标,因未及时升级至最新版本生成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造成开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www.fjjsj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大学
地  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
电  话:0591-22865393
联系人:曹老师、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60335、87560557转807,传真:0591-87565955
联系人:李俊泽、林晶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919030845105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退保证金电话:0591-87833589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关键字:工程,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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