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1-26,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闵行区闵行区曹行中学监控设备项目谈判,所属区域:上海-闵行区,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闵行区曹行中学监控设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2)代理商报名,须提供硬盘录像机和摄像机的制造商唯一授权;如为制造商报名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本项目; 3)提供沉浸式虚拟仿真展示系统软件对本项目的授权;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闵行区曹行中学监控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SHXM-00-20151124-215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F20152458)
3、预算编号:12-15-21708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采购内容为闵行区曹行中学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其中包括沉浸式虚拟仿真展示系统)。 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预算25万元。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1-2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1-3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 监控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为代理商); 3.沉浸式虚拟仿真展示系统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5.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供应商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请于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招标二部进行验证并购买谈判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竞争性谈判。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自行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
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
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12-02 13: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5-12-02 13: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
2、谈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当面递交。 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网址:www.zfcg.sh.gov.cn。 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 4、响应文件(电子及纸质)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后(以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闵行区金都路325号 | 地址: | 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 |
邮编: |
闵行区金都路325号 | 邮编: | 200122 |
联系人: | 吴剑锋 | 联系人: | 周秀康 |
电话: | 64971018 | 电话: | 58301777*8024 |
传真: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