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山街道“一带二区”渚山村入口节点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浙江-湖州-长兴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5.11.11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1-12,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龙山街道“一带二区”渚山村入口节点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湖州-长兴县,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龙山街道“一带二区”渚山村入口节点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龙山街道“一带二区”渚山村入口节点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地址位于长水公路渚山村入口节点,计划于 2016 年完工。项目名称为龙山街道“一带二区”渚山村入口节点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主要包括沥青路面、侧石、钢筋砼挡墙、浆砌块石挡墙、木平台、石桥、箱涵、围墙改造、湖底改造、景石、苗木种植及养护(养护期两年)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一、本次招标范围:
龙山街道“一带二区”渚山村入口节点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位于水公路渚山村入口节点,本次招标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17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 /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 11月 1 日起至2015年 10 月 30 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 2015 年 11月 11 日起至2015年11月 20日16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企业法定代表人现场确认时缴纳。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允许非会员单位投标。
3、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当持单位介绍信、会员单位持打印“查看支付情况”页面凭证、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不能识别专业的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于2015年11月 11 日至2015年 11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4 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现场确认并拍照留档,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非会员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
2、未办理交易席位手续或席位费已过期的单位,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电话:0572-6041160)的交易席位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六.温馨提示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不再使用原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虚拟保证金收退系统,原虚拟账户可用余额不得为本工程提供投标担保;投标人必须按本项目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用户企业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若不能及时更新,在开标时应提供新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不及时更新,又不能提供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导致保证金转出账户与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县前街402号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海陆新都汇2幢4号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詹工 联 系 人: 钱 工
电 话: 0572-6200935 电 话: 0572-6203558
传 真: 传 真: 0572-6203558
2015年 11月 11 日
关键字:绿化,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