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卢湾区静态交通管理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1-10,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卢湾区静态交通管理所窗口服务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所属区域:上海-卢湾区,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卢湾区静态交通管理所,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静态交通管理所窗口服务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在本市设有常驻开发及售后服务机构,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支持; 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登记与查询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5、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相应政策优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静态交通管理所窗口服务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51109-630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2-15-11843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合格供应商可于2015-11-0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1-12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的相关证明(公司办公或售后服务点地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报价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内要求参加询价。
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5-11-13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5-11-13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瞿溪路801号505
2、询价地点:瞿溪路801号505。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于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2日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上报名(逾期报名,概不受理)。 2、现场复核及领取纸质采购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2日9:00—16:00 地点: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瞿溪路801号505) 询价文件售价:500元/份。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卢湾区静态交通管理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马当路371号 | 地址:瞿溪路801号505 |
邮编:200025 | 邮编:200023 |
联系人:卢老师 | 联系人:王晶 |
电话:53089515 | 电话:63353221*821 |
传真:53089515 | 传真:63353221*8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