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1-05,公告主要内容为:梧州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岑溪市安平镇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GXXMGL-ZB-(CX)2015594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梧州-岑溪,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岑溪市安平镇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
GXXMGL-ZB-(CX)201559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岑溪市安平镇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已由 岑溪市人民政府 以 岑财投审【2015】815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岑溪市安平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岑溪市安平镇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电气工程及排水工程。
合同估算价: 约205.8万元
要求工期: 60 日历天,定额工期 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潜在投标人应先行到岑溪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询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查询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公章)。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岑溪市育才路环境保护局四楼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774-8201678。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1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30 分,下午 14:30 分至 17:30 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报名回执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岑溪分公司(岑溪市新兴路58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其他资料费另计。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岑溪市育才路环境保护局四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一同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岑溪市建设交易中心网、广西财政厅网、梧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岑溪市安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岑溪市安平镇 地 址: 岑溪市新兴路58号
邮 编: 543200 邮 编: 543200
联 系 人: 陆先生 联 系 人: 林小姐
电 话: 13788148027 电 话: 0774-8518666
传 真: 传 真: 0774-8518666
电子邮箱: anping1188@126.com 电子邮箱:GJ8518666@.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岑溪支行
账 号: 1008 9988 361001 0001
2015 年11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