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赣州市南康区浮石乡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1-01,公告主要内容为:赣州江西省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江西-赣州-南康,所属行业分类:保洁,招标代理: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赣州市南康区浮石乡人民政府,招标编号:GZJD2015-NK-C001-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GZJD2015-NK-C001-1
(二)采购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一
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国内服务)
1
项
一、保洁任务:清扫垃圾,垃圾清运。
二、服务时间:1年
三、保洁范围:浮石乡贤女圩、窝窖圩、浮石村境内、323国道沿线、浮石大桥至窝窖圩沿线、浮石樟屋坝至江口村部道路两侧和沿线村庄的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任务(详见示意图),同时对全乡各村封闭式垃圾屋的垃圾及时清运。
四、保洁要求
(一)清扫作业要求和保洁标准
1、承包项目范围中的圩镇全部路段(含所有街道、农贸市场)每日清扫2次(上午、下午各1次),路面见本色,垃圾不下河,清洁率达95%以上。
2、公路沿线每天保洁1次,做到无垃圾、无漂浮塑料袋,清洁率达90%以上。
3、农村集居点每天保洁1次,做到无垃圾、无漂浮塑料袋,清洁率达95%以上。
(二)垃圾清运作业要求和标准
1、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乡村垃圾安全运输到乡垃圾中转站,再由乡垃圾中转站安全运输到区垃圾处理中心(龙回垃圾填埋场)。确保垃圾清运率95%以上。
2、各中小学、卫生院、乡政府等重点单位的垃圾每日清运一次。
3、垃圾运输途中必须防止撒、漏、飘等现象,杜绝垃圾在运输途中产生的二次污染。
4、保持垃圾箱(桶)等设施干净,无污渍、积水、无臭味、无蚊蝇藏留。
5、保持垃圾车车容整洁,车体无污物,标志清晰,每周全面清洗不少于1次,垃圾桶每半月全面清洗1次。
五、组织设置
1、负责完成好承包项目中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本乡做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稳定的保洁人员、完善、切实可行的管理和保洁制度(各项制度、清运示意图、保洁员职责和岗位栏必须上墙),努力营造清洁的乡村环境。
2、加强对保洁工人的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工人的技能水平和保洁质量。
3、无条件做好重大活动、接待任务、重要节假日期间的保洁工作(以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
4、按规定给予工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负责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解决和处理工人在职期间因工导致伤残、死亡事件,保障工人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安全教育经费和事故处理赔尝费用由乙方承担。
6、对承包项目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担责任。
419328.00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