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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海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变更公告
2015-05-30 12:23:3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河北-沧州-海兴县 招标业主/代理:  海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5.5.2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海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5-30,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沧州海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河北-沧州-海兴县,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代理: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海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招标编号:HBHY-2015-0102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海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保险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HY-2015-01022
采购人名称:海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海兴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 周主任  0317-661191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先生 13011998966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5月11日
变更事项: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变更内容: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变更为: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 投标人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企业营业资格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因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而引发的群众性事件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负面新闻报道;
3) 投标人具备覆盖项目地区的、功能完备的专项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人员;
4) 商业保险机构省级分支机构及所辖承办地区的分支机构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提供河北保监局出具的2012-2014年省内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无重大行政处罚证明》);
5)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6) 在海兴县辖区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无重大行政处罚证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将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变更为: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15年6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011998966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69010210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医疗,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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