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湖北 | 招标业主/代理: | 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点军区采购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5.04.29 | 截止时间: | 2015-05-04 |
点军区政务服务中心及总工会“LED”屏采购公告
经点军区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审批(采购计划函2015-065),点军区采购中心受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委托,就此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
点军区政务服务中心及总工会“LED”屏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资格要求:(以下要求提供的资质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C类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项目内容、数量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的货物:1、点军区政务服务中心室内3.75单色LED电子显示屏(含边框),要求A级板、带15套控制系统,工程量清单和要求见附件报价单;
2、点军区总工会室外p10单色LED红色电子显示屏(含边框)工程量清单和要求见附件报价单;
3、点军区总工会室内双色p3.75LED电子显示屏(含边框)工程量清单和要求见附件报价单。
四、报价须知
1.供应商可根据市场行情并结合要求和具体情况,进行自主报价。
2.本项目的报价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保证此项目达到国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前提下,对点军区五龙阳光安置房小区商业A“LED”屏采购项目一次性报出并不得更改的价格。此报价单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成交必须严格执行。
3.本项目的计价方式采用包干价,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货物、辅材、运输、施工、安装、售后、税费等所有费用。
4.报价文件在宜昌点军网采购公告栏下载(采购公告下方附件)。
5.报价文件送交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4日上午10时。
6.报价单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笔签字确认,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后,连同第二项中要求的资质证明(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送至送至点军区政府采购中心。
7. 点军区政务服务中心单色LED电子显示屏最高限价为8万元,高于最高限价报价无效。点军区总工会室外LED电子显示屏最高限价2万元,高于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8.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性报价。在供应商响应询价文件的有效报价单位中,最低报价单位中标。
9.支付方式:货物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项目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凭合同、验收报告及正规含税发票,在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结算货款90%,余款一年后支付。
五联系方式:
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管亚星 联系电话:13872672961
点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彭挺 联系电话:0717-6672306
2015年4月28日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安装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