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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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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ANJ110326-11SG |
南京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项目白下区高桥地块经济适用房住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0】98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5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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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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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变配电工程 |
2、工程地点:白下区绕城公路与宁杭高速连接线交叉口西北侧 |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安装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239.52万元 |
8、招标内容:机电安装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白下区高桥地块经济适用房住房项目变配电工程,包括箱变、电缆以及门禁系统的采购与安装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0、工程规模: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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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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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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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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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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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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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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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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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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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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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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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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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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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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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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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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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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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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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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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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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 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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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按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政府投资工程需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发售、报名均采用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报名,并且下载招标文件。之后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2、本工程所涉及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等资格审查要求的材料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扫描件或电子件上传投标文件中的为准,如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业绩数据不完整,则需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的注册建造师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B类安全证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2014年10月至2015年03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也视同为原件)以及劳动合同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核查原件,未能按时到达开标现场或原件提供不全的将不得进入评标环节,即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4、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未能到达开标现场和提供不了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得进入评标环节,即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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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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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5年4月29日14时48分到 2015年5月7日14时48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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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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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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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工程16栋A座10楼10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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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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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邮编:2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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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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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传真:025-8655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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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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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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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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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6558209转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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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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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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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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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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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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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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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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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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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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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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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ANJ110326-11SG |
南京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项目白下区高桥地块经济适用房住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0】98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5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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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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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变配电工程 |
2、工程地点:白下区绕城公路与宁杭高速连接线交叉口西北侧 |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安装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239.52万元 |
8、招标内容:机电安装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白下区高桥地块经济适用房住房项目变配电工程,包括箱变、电缆以及门禁系统的采购与安装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0、工程规模: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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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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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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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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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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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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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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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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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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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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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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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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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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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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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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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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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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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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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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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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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 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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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按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政府投资工程需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发售、报名均采用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报名,并且下载招标文件。之后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2、本工程所涉及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等资格审查要求的材料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扫描件或电子件上传投标文件中的为准,如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业绩数据不完整,则需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的注册建造师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B类安全证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2014年10月至2015年03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也视同为原件)以及劳动合同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核查原件,未能按时到达开标现场或原件提供不全的将不得进入评标环节,即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4、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未能到达开标现场和提供不了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得进入评标环节,即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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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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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5年4月29日14时48分到 2015年5月7日14时48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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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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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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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工程16栋A座10楼10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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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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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邮编:2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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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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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传真:025-8655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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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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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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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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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6558209转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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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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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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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关键字:经济适用房,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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