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4-29,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北辰区物业保洁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北辰区,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代理: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BCGP-2015-02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本中心受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 委托,对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物业保洁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物业保洁项目
2.项目编号:BCGP-2015-022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物业保洁项目
采购预算:66万元
三、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须保证以下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设立的企业法人。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二)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谈判当日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2014年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凭证。
(六)2014年完税记录凭证。
四、资信要求
(一)2012—2014年相当本项目规模的业绩情况,要有文字表述,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六)保洁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并有严格的管理及检查考核制度。
五、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
(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5年4月30日---2015年5月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谈判文件时,缴纳13000元投标保证金,不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或电汇形式缴纳。本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京津路支行,跨行转账联行号:102110000839;账户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账号:0302035109300335301。收取的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所签订合同交到本中心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本次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二)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的授权代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1709室。
六、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采购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5月11日上午9:00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1709室。
(三)采购时间:2015年5月11日上午9:00
(四)采购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1708室。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闫女士 孙女士
2.联系电话:022-86949308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18号。
3.采购人联系人:耿万良
4.采购人联系电话:13752305588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1709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6949308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300400
电子邮箱:bczczx@126.com
十、其他事宜
(一)本项目查勘现场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4月30日;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18号。
联系人:耿万良
联系电话:13752305588
(二)本次招标只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中标服务费和标书费。
附件:采购文件电子版下载
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29日